各系、部、处、室:
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教资〔2014〕4号文件通知,我省2014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启动。现就做好我院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工作政策
今年,我省高校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员范围、认定条件、工作流程等有关要求,按照教资〔2013〕2号文件执行。
二、认定工作时间及流程
2.6月6日—6月8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6月9日—10日,各教学系部对申请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合格材料提交校教师资格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事处人事处),进行现场确认。
4.6月9日—6月15日,学院教务处组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5.6月16日—6月30日,学院教师资格领导小组进行认定,认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7日后,提交院长办公会审定。
6.7月1日—7月2日,学校以公文形式将认定工作情况总结上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材料装订归档。